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1月4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作出(2024)川07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指定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高新法院”)审理,绵阳高新区法院作出(2024)川079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四川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联合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现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华瑞汽车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吕志涛,股东为晨宝(辽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持股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700769967413A。主要经营范围:轻型汽车改装、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客车制造,汽车技术、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二)对外投资情况
2005年4月29日,债务人实缴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绵阳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4月16日,绵阳华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万元设立四川晨之诺科技有限公司。
(三)资产情况
债务人实物资产财务账面价值156610.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17852.33 万元,净值106560.26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0800.56万元,净值 49538.24万元;存货价值511.90万元。主要资产包括:国有建设用地4宗,面积599595平方米;房屋建筑物16处;机械设备1251套(台);专用磨具(夹具、检具)966套(台);车辆13辆。最终资产价值以正式的评估报告结论为准。
(四)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显示,截止2024年10月31日,债务人资产总额为183,323.50万元,负债总额311,119.28万元。其中短期(银行贷款)673,703,736.90元、长期借款(银行贷款)73,221,686.36元、其他应付款861,623,680.14元(华晨系)、应交税费29,639,596.79元、应付账款303,777,042.41元、预收账款15,789,321.57元,应付职工薪酬74,967,259.80元。最终数据以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债权申报情况
债务人已知债权人共计1056家,管理人已通知到位债权人1002家,剩余54家债权人因无联络方式及地址无法通知。截至2025年2月25日,管理人收到352家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申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764,664,422.86元,现已经审查202笔债权,认定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27,640,895.35元。目前债权申报正在进行中,管理人尚未完成全部确认工作。
(六)特别说明
鉴于华瑞汽车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已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估、审计工作,最终资产负债情况等以管理人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报告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二、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是为了向潜在意向投资人推介项目,力争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而非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本次招募不确定唯一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的缴纳、尽职调查及反向尽职调查的要求、制作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具体要求等)以后续管理人发布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为准。
(二)本次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公司有关情况不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潜在意向投资人参考,不作为各位潜在意向投资人商业及法律判断的依据。
(三)本次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包括意向投资协议、正式投资协议)的法律约束效力。
(四)本次招募公告中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潜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公司及管理人向潜在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其参考,潜在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若潜在意向投资人经自己的判断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同时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汽车行业的资格要求,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有汽车生产或上下游行业投资或经营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详细的履约能力证明。
(四)联合投资的,联合体须以一个牵头人的身份参与,由牵头人作为提交材料及缴纳保证金的主体,承诺采取一致行动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招募公告
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及管理人官网、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同时有权选择破产管理人协会公众号、行业协会公众号、行业主流媒介等转发相关公告,推动华瑞汽车公司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进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或管理人官方网站,搜索查看招募公告或直接联系管理人获取。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管理人将配合其提前启动尽职调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止。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邮寄报名材料。现场或邮寄报名信息:
联系人:赵正海 联系电话:15983679068
田 雄 联系电话:13881183656
黄律师 联系电话:18200394015
欧律师 联系电话:13881217133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朝阳东路17号。
3.报名材料
1)《重整投资人报名表》(见附件1),简要陈述投资意向;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及业绩介绍(包括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金实力,投资优势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主体资格证明:投资主体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三)提交投资文件
1.意向投资人在进行尽职调查后确定投资意向的,应当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预案。
2.重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资产剥离及处置方案等。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装订成册的重整预案一式三份,重整预案须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
(四)意向投资人遴选
1.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2.如意向投资人超过2家(含两家),管理人将在绵阳高新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示
1.管理人在本公告列明的有关情况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2.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
3.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华瑞汽车公司重整投资!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文件附件-(请在律所官方网站中的破产案件列表项下去下载附件)。
电话:0839-2802870
邮件:8760517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