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上午9:00,管理人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与该次会议的人员包括68名债权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陈燕、审判员贺斌、审判员李开彦、人民陪审员、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留守人员、职工代表及管理人团队成员。
会议中先由审判长向参会人员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相关规定及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大致情况。其次,由债权人举手表决推选出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元供电公司、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丹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财政局、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职工代表龚远志共计7名债权人委员会委员名单。
待审判员贺斌宣读完裁定、公告、决定书、受理裁定书、申报债权公告、告知相关人员义务人公告、决定书、指定留守人员决定书、义务告知通知书后,由管理人徐忠成宣读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报告。其后,由管理人郑爱民宣读债权审查报告。
会议进入表决程序,由蜀塔实业代表人担任计票员,管理人沈枫对表决票作出解释。
会议进入第十项议程,通报四川广元金鲲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启元碳素有限责任公司与债务人之间关联关系情况。由管理人李登勇宣读关于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的情况报告。
四川同方正(广元)律师事务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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